2009年1月20日起,购买1.6升及以下的小排量汽车可减免5%的车辆购置税。这是昨日获国务院原则通过的“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”的内容之一。对消费者来说无疑也是一个好消息。
汽车规划 减税政策将实施至年底
汽车规划提出的目标是,“未来3年内汽车产销量增幅每年达到12%”。
为培育市场,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需求,规划提出,从今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,对1.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%征收车辆购置税。目前,车辆的购置税是10%。
“这是政府在限制汽车消费多年后,第一次用税收鼓励汽车消费。”国家信息中心资源开发部主任徐长明昨日(14日)接受采访时说。
此外,根据规划,从今年3月1日至12月31日,国家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,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,以及购买1.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,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。同时,增加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,并清理取消限购汽车的不合理规定。
对于生产企业,规划提出四点措施:推进汽车产业重组,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兼并重组;今后三年,中央安排100亿元专项资金,重点支持技术创新、新能源汽车发展等;实施新能源汽车战略。中央安排补贴资金,支持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在大中城市示范推广。此外,支持生产企业发展自主品牌,发展现代汽车服务业,完善汽车消费信贷。
相信这个政策的出台收益的是咱们广大的消费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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