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西安市将有近3万辆机动车(不包括两轮或三轮摩托车)面临汽车报废,其中,营运客车、轻货、大货车、公交车、出租车占了近一半。汽车报废年限已到但仍需继续使用的车辆,车主必须到车管所办理延缓报废申请,通过车辆检验,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上路。
我国现行的汽车报废标准是:9座以下的非营运小客车使用期为15年,超过这个年限的小客车可以申请延缓报废。非营运乘用车达到15年的报废年限后要求继续使用的,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延长使用年限;从第16年到第20年,每年应该定期检验2次;超过20年的,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。如果在车辆检验中没有通过检验,就说明该机动车到了该报废的时候了。
根据《财政部、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〈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〉的通知》,西安今年暂执行2008年老旧汽车报废补贴标准,主要以客运车、货车、公交车为主。
补贴标准规定,到了报废期限、车长大于4.8米(含4.8米)、小于7.5米的农村客运车辆、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万元;车长7.5米以上(含7.5米)且乘坐人数(包括驾驶人)23人以上(含23人)的载客汽车,补贴标准为每辆车4000元;车长9米以上(含9米)且当年更新的汽车排放标准符合国三阶段要求的城市公交车,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5000元;总质量在12000kg(千克)以上(含12000kg)的载货汽车及准牵引总质量在12000kg(千克)以上(含12000kg)的半挂牵引车,补贴标准为每辆车4000元。没有动力装置的全挂车、半挂车不属于补贴范围。
符合上述汽车报废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,可按有关规定,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、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、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和有效身份证明等凭据申请补贴资金。
汽车报废和补贴金的领取都是相隔一年,今年报废车辆的补贴金到明年才能领到。西安目前还没有出台有关汽车报废补贴的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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